2005年3月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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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四大变化 档案首增诚信记录
郑超

  考生档案增加诚信记录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今年规定,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而且须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去年只有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四项。
  不能报名考生减少一类
  今年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类考生不得报名。
  去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的规定取消。
  高校预留计划减少了2% 
  今年的规定说,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去年的规定是“本科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
  2周不报到不再取消资格
  今年的规定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该将自行放弃处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天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去年的“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周”和“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取消。(郑超)